来源:《环球时报》2015年1月19日
《环球时报》1月19日文章,原题为“廖燃:中国反腐的世界性意义”。全文如下:
过去两年,中国新一轮的反腐败运动迅猛发展,范围广泛,而且势头持久,高潮迭起,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和高度关注。新一轮反腐败运动,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和转型中国家如何治理腐败和提高政府效能,建立政府的合法性,提出了“中国方案”。中国新一轮反腐败运动,引领着全球反腐败运动的议程,是全球反腐败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西方国家在经历上世纪80年代“私有化”高潮以后,政府把其公共服务职能委托转移给市场,对此的监督机制却付诸阙如,尤其是在转型国家,这成了滋生腐败的一大病灶。有鉴于此,国际金融管理或援助机构开发出新的概念和指标,用于衡量评估各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实效,良治(goodgovernance)就是这样应运而生,它包含有以下几项指标:合法、问责、透明、公开、效能、回应。
以良治指标来衡量中国在反腐败和推进全面改革所取得的进展,可以清楚地看出,“习八条”和“反四风”有效刹住了“三公消费”的歪风,为治理扭转执政党的不正之风,建立起制度性保障,在推动建设良治政府,落实“为民、务实和清廉”理念方面,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中国目前推进的反腐败运动不但对中国,而且对所有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也有着重要的、积极的现实意义。
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腐败每年给发展中国家造成的财富损失在200亿到400亿美元之间,这笔损失无疑十分巨大,但是,跟全世界每年9000多亿美元的非正常流动资金相比,这只是小巫见大巫而已。而这些非正常流动资金,很多是跨国公司从发展中国家巧取豪夺的财富。这些资金之所以能够逃避监管,非正常流动,则是由于西方国家一整套成熟运作的地下金融体系在推波助澜,诸如避税天堂、皮包公司、人头账户和影子基金会等等,它们则从中获利。
如此大规模的黑钱流动,却不属于腐败犯罪范畴,不但《经合组织反对在海外行贿公务员公约》对“政治献金”腐败黑洞视若无睹,就连《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也在草拟讨论阶段时,就被一些国家强硬要求把政治献金剔除在外。奥巴马刚上台时也曾雄心万丈要拿华尔街开刀,希望切断政治献金的链条,结果刀还没举起,自己先败下阵来。西方金融寡头和政府官员及民选议员勾结一起腐败,其所能发挥的能量和影响可见一斑。
2014年7月22日,中国掀起打击在逃境外经济嫌犯的“猎狐”专项行动,积极推动以追逃追赃为重点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把打击资金非法流动提到国际反腐败运动的议程上来,重新定义腐败的概念。2014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会议通过的《北京反腐败宣言》和二十国领导人在澳大利亚签署的《布里斯班峰会公报》都表明要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和司法机关合作,加速遣返或引渡腐败官员、没收和返还资产,拒绝为腐败分子及其非法资产提供避风港。
中国政府的强势出击,主导了国际反腐败运动的议程,赢得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赞赏,特别是那些历经几十年向西方国家追讨被盗资产和要求遣返贪官未果的弱小国家。过去几十年,西方国家一直把虹吸、隐匿从发展中国家来的资金视为天经地义,许多西方国家举行民主选举,却仰赖被他们鄙视的国家或个人输送政治献金,德国前总理科尔和法国前总统萨科齐都因为接受来自国外的政治献金而受到起诉。中国现在把这一议题提到国际反腐败运动议程上来,将会影响到各国政治生态,势必引起很多国家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