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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试验的样本意义

日期: 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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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于《21世纪经济报道》2013年12月16日 14版 

  本报记者 程 旭

  实习记者 劳杰灵 徐燕 清远佛冈、广州报道

  中国本来是个以乡村为主要形态、以农耕文明为主要文明形式的农业大国。但近代以来,迅猛发展的工业化、城镇化导致乡村逐步衰败。一批有理想、且对农业文明怀着深深敬意的文人,忧患于乡村衰败,发起了多次乡村建设运动,梁漱溟先生就是中国乡村建设运动的领袖之一。

  文人救助的情怀令人钦佩,但效果并不理想。梁漱溟先生也哀叹十年乡村建设运动,结果是“乡村不动”。

  949年以来,依靠农民取得政权的中国共产党开展了对传统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在农业集体化的高潮之中,中共中央在1958年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口号。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授课教师、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看来,上述建设“具有连根拔起,进行翻天覆地改造的意识形态指向”。结果是农村贫穷的基本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反而失去了农村迁徙的自由。由此才兴起了农村改革。这说明政府改造也是无效的。

  那么,我们当下建设新农村的动力来自何方?我们该如何看待佛冈此次的新农村建设试验?

  新农村建设的动力机制

  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陈祖煌认为,新农村的建设动力来自于改革,特别是体制的改革,来自于机制的创新,“如果没有一个新的体制和机制,很难有一个推动新农村建设长久、持续发展的动力”。

  陈还认为,农民的主体作用能不能充分发挥也是试验区的一大动力机制。新农村建设,农民是建设主体、是受益者,因此一定要把农民调动起来。另外,能不能增收和持续增收,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能否受益,这将决定着试验区的成败。在陈祖煌看来,新农村建设不仅是环境的改善,更重要的是通过环境的改善来达到创业、自治的目的,促进农民素质的总体提高。

  徐勇以为,由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支持所构成的合力将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动力。

  所谓政府主导主要是指政府将更多的资源分配到农村。政府是资源拥有者和权威分配者。本来,农村处于相对落后状态,但政府还在从外部大量汲取农村的资源。

  “今天的中国奇迹完全是在农村农民贡献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基础上才出现的”。徐勇说,改革前政府改造农村失败的根本原因是政府汲取资源的不当战略。

  2005年,中央政府提出“新农村建设”,试图以城带乡,让更多资源流向农村。新世纪以来,农村提出的“种田不交税、上学全免费、看病不太贵,养老不发愁”,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这些举措稳定了相当一部分农民,出现了回流的新兴迹象。

  在徐勇看来,“农民主体主要是指新农村建设要尊重历史、尊重农民的意愿,让农民成为自己美好家园的建设者和参与者。当年的文人救助之所以无能,政府改造之所以无效,都是由于违背了历史,违背了农民意愿,只是将农民作为被教育、被改造的对象,而不是农村建设的主体性力量。”

  当下,新农村建设的最大潜力在农民,但这一潜力却远远未能被挖掘和激活,甚至因为政府过度包办而失去了久远的农民自力意识,出现了令人担忧的现象。

  社会支持主要是指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将农村最为紧缺的要素输入农村。新农村与传统农村最大的不同在于要素不同。原有的劳动力和土地要素使农村无法自我建设一个新农村。仅仅依靠政府分配的资源是有限的,政府只能济贫兜底。即使有大手笔投入,也只能造就若干样板村。而且农村需要的资源不仅仅是资金,而是能够支持农村全面持久发展的多种要素。这就需要全社会的支持。特别是将先进的要素引入农村,激活农村原有的要素,从而推动新农村建设持续深入发展。

  “应该说,全党、全国、全社会对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是高度一致的,但是在新农村建设这件事情上,齐心并不一定合力。佛冈新农村建设实践体现了新农村建设的合力作用,集聚了政府、农民、银行、学者、媒体的资源,是各种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在第九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佛冈)暨“新农村建设的动力机制”上,徐勇这样提出。

  在徐勇看来,佛冈新农村建设实践更是一场未竟的社会实验。这一实验的重要意义在于改变了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着的若干普遍性问题:一是政府刻意打造样板而无法复制,这称之为样板式的模式;二是只有政府主导而未见农民主体,这叫政府包办模式;三是不尊重历史和农民意愿的改天换地式建设,这是大拆大建的模式;四是由于缺乏先进要素投入而只是形式上的新农房等,这是一种表面的形式。

  “我觉得佛冈的试验在这个方面破解了新农村建设存在的种种的问题,佛冈的新农村建设不仅形成合力,而且其间形成了互动机制。”徐勇评论。

  合作社可以跨出佛冈

  佛冈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内,农业合作社、理事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7年,中国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个法大体上是仿效美国办合作社的方式,按照产品来组织专业的合作社,这与欧美不一样,欧美的合作社是大农户体制,但中国的是典型的分散小农户经营体制。实践证明,基于小农户基础上的专业合作社规模不可能很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研究员在《关于农业现代化的若干问题》的文章中提出,欧美国家的合作社规模之大,很惊人,有的合作社可以排在全国的千强之内,很多国家只有几个合作社。荷兰的农业合作社就是跨国合作社,吸收了荷兰大概95%的牧场,德国和瑞士的牧场主也参加了荷兰的农业合作社。

  党国英认为,农民的专业合作社不能说数量越多越好,一定要立足于做强做大做少。合作社强大了以后,才真正可以在流通领域、加工领域、服务领域能够保留规模经济的优势,把优势转化为现金流给农民分配,合作社太小没有意义。

  这一观点也获得了中央党校经济学部首席专家徐祥林的认同。

  徐祥林认为,中国的农业合作社参考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那种综合性农民合作社为好。为此要结合金融服务,吸收专业的金融人才管理。此外,绝不仅仅是搞信用合作,还要搞购销、服务、保险、土地整理、宅基地的建设等等,让农业合作社获得坚实的业务支撑和制度推进。

  党国英则认为,佛冈发展合作社,要综合和专业兼顾,佛冈农业合作社可以成为一个母体,鼓励佛冈的农业合作社跨出佛冈,甚至跨出清远,成为广东省最大的合作社,乃至走向全国。

  “我们要解放思想,特别不要受到政策不完善的影响。”党国英说。

  另外一种视角

  从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来看,试验区的目标和意义之一就是要通过部分地方的试验找出一条能够被广泛复制和推广的道路。广东省当时选址佛冈石角镇龙南片区作为新农村建设试验区,也正是因该地区为无基础的纯农业地区,区域范围小,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从这样的最初设计就可以看出试验区的真正靶心所在。

  新农村建设自启动以来,在全国已打造了多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其中包括湖北仙洪试验区、安徽大浦试验区等,近年来受到较大关注。这些试验区无一例外地都欲形成某种“样本”的示范作用。

  湖北仙洪试验区自2008年启动以来,其口号一直是打造新农村建设示范区,意图建立“四型”示范区,即现代农业的示范区、城乡一体示范区、乡风文明示范区和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而安徽芜湖大浦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在探索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土地集约化、发展持续化的新路子的过程里,也提出了“大浦样本”的口号。

  既是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博士生,也是佛冈新农村建设试验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的吴记峰表示,在他现有的观察中,一些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在前期都提出过一系列“诱人”的宣传口号,诸如“生活方式转变先于生产方式转变”、“要想把土地从农民身上解放出来,必须先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然而在真正的施行中往往无法真正落实。在他看来“样本”的关键在于是否真正地抓住了农村的关键问题。

  目前学界对于佛冈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意图打造新农村建设样本也存在一些不同的视角。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教授胡振红表示,从全国来看并没有一种真正可以复制的模式。全国各地千差万别,“样本”并不具有特别大的意义。胡教授由此认为,佛冈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的真正重点是要发现在农村多元利益主体下的利益平衡机制,“这才是真正有共性的东西”。

  在谈到全国其他地方的新农村建设与佛冈新农村建设之间的差异时,吴记峰认为佛冈的模式“更具务实性”。佛冈现在正在打造名村名镇和古村居,“北方新农村要打造的可能是这个,但这与真正的新农村有差异。”

  吴记峰认为,与全国其他地方的新农村试验“样本”相比,佛冈新农村试验中政府的作用更多是用少量的资金和政策投入撬动乡土社会,最终触动农民的自发力量,“互动机制做得更好”。在他看来,北方一些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可能成效特别快,但真正有价值的是形成机制、体制。

  党国英则直言“把佛冈当成新农村建设的模板是不太合适的”。党国英的顾虑也是目前佛冈在建设中遇到的一大难题,即新农村建设日益朝旅游区建设、农家乐产业群的方向发展。在“佛冈到底是要建设新农村还是农家乐”的质疑下,党国英认为佛冈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的可持续性和可推广性值得推敲。

  对于这种认识,佛冈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的主政者们不太认同。佛冈县委书记华旭初表示,佛冈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工作主要是八个方面,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科学规划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产业支撑体系、打造宜居生态环境、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加快管理体制创新、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等。显然,这是一种覆盖了社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综合试验。

  徐勇认为佛冈的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在理念上是具有样本作用的。在徐勇看来,佛冈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具有一定的理想化成分”,比如考虑到农业本身的属性和环境问题,在产业引进中基本不考虑工业性产业,这种做法尽管符合某些理念,但是却使得农民最关注的提高经济收入问题在短期内无法解决。也正是由于带有某种乌托邦色彩,徐勇认为这种理念可以复制,但是“大规模地复制样本有点难度”。(编辑 程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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