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霍韬晦
文章出自:信报2012年3月30日 星期五
特首选举前,各候选人几乎都毫无例外地说要守护香港的核心价值,并且指出香港的核心价值就是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平等、公正、多元、包容等从历史上看,这些其实都是从西方移植过来的价值,也是现代社会所公认的价值,并不能算是香港所特有、或对香港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的价值。而且,上述的这些价值有许多已在蜕变中,甚至转为负面,要将之奉为核心,必须深思。
例如自由,这的确是人类社会最珍贵的价值,人人向往,人人争取。既然人人都向往,这显示了自由的普遍性,为什么还要争取呢?洛克认为自由是天赋人权,卢梭认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现实上却是“无时不在枷锁之中”。在长久的人类历史中,自由为什么会失去?归结就是政府体制和法律的不公正,它所保护的是统治阶层的利益,所以这才爆发民主革命。
个人自由 也有限制
民主作为新的价值观念登场,它以人权作基石,重新保护人的自由。自由就是人权的核心内容,在资本主义之下,人有权争取自己利益之最大化。资本主义经济能够飞跃发展,所凭借的正是这种自由。不过,时至今日,资本主义的发展已到濒危阶段,制造出极尖锐的社会矛盾。原来号称公平的自由主义社会变成极不公平的利益对立,可见这种“自由”有其偏差,亦有其不足。
资本主义虽然造成贫富悬殊,但只要合符市场交易原则,便是正义,政府无权从中置喙,更不应干扰。至于什么是市场的交易原则?便是买卖双方洽商同意,你情我愿。
在这种市场观念下,社会出现许多怪现象。只要有钱赚,什么模式都可以允许。不要说性交易、娼妓可以合法化,少女援交、短期夫妇、伴游女郎、卖精、代孕……,还有许多一般人想不出的花招都会陆续登场。这就是自由的堕落。
法治虽然能起一种防卫作用,但这作用毕竟是消极性的。它最先的提出,就是为了防止个人自由的无止境的泛滥。海耶克(Hayek)说,必须有限制性的原则来防止个人自由的最大化,这是“必要的强制”。但这样,作为执法机构的政府就要介入,目的就是维持正义与公平。时至今日,政府的手愈伸愈长,几乎什么都管。结果不只是管治成本大增,官员疲于奔命,更严重的是政府在两面夹击之下,根本难有作为。
所谓法治,亦因为追不上现实需要,必须不断立法立例以堵塞漏洞,结果一定造成法律条文的繁琐化和诉讼费用的沉重负担。沿此趋势发展下去,不只小政府的理念无法实现,更大的问题是资源的消耗和内耗。
香港文化 影响广泛
通过上述简单的分析,可见香港社会的核心价值,其实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的反映:从自由起,一环扣一环,成为结构性的系列。我们不是要反对它;事实上它们的问题已经摆在那里,而且牵动着社会。问题是:我们是香港人,要不要认识香港?知道香港的优点;通过香港的历史,明白香港成功的因素,以继承香港的特殊价值。
试想,香港人在过去一百五十年,没有政府与外力的资助,竟然能够兴盛起来;香港的文化(如电影、音乐、文学、学术,都出现过不少大师)一直影响着东南亚、台湾和全球华人地区,其中所依赖的不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是什么?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香港归属于西方现代社会,作为他们其中的一个城市(当然也不能简单地归属于现代中国)。
至少香港的成功,是多年来,除了英国的统治模式外,还有中国人勤奋、守法、任劳任怨、自我要求、自我磨练、自我创造、决不把希望寄托于别人(包括政府身上)……。从某一意义上说,就是所谓狮子山下的精神,也其实是中国文化的精神:能处逆境、能处忧患、有韧力、有生命力、痛苦不吭、乐观、宽恕、仁爱、永远向前、积极进取……。这些,难道不是香港的核心价值吗?香港赖以有今天,究竟是谁的功劳?
自由不只是自我权利的充分使用,还要看到此权利的限制与对别人、对社会、对整体的影响与伤害。讲法律守护不如讲人的修养,珍惜自己的人格,胸襟与气度。这是做人的核心价值,难道香港人要丢掉它吗?
当代社会的核心价值有些的确有普遍性,但既然说香港,那么就要有香港性,不能抽离香港的时空,更不能抽掉香港一百多年来深藏于香港人血脉中的中国文化因素。若放弃这价值,香港人赖以建立、赖以奋斗的精神力量就会失去,香港的凝聚力也会化为乌有。
作者为当代思想家、教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