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港权问题,是人权与经济、社会及历史环境错综交错的结果。
文章转载自 2013年10月13日《亚洲周刊》 作者:江雁南
香港居留权问题缠绕社会及不少陆港家庭数千载,是人权与经济、社会及历史环境错综交错的结果,时代转变的产物。
“香港社会历来都是歧视新移民的。”香港社区组织协会主任何喜华认为当中有新老香港人的利益博弈;同时,在纵火案之后,社会反对新移民和争取居港权人士的舆论空间高涨,社会对抗气氛浓重。
备受职责的还包括一直为居留权人士求情抗争的甘浩望神父。一九九九年,香港导演许鞍华将他的事迹拍成电影《千言万语》,感动千家万户,获得当年香港金像奖最佳电影在内的五项大奖。甘浩望表示,即使回过头看,也并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争取居留权是每个人自己的权利,要坚持下去,争取尊严。有些原则应该坚持到底”。
“社会上对争取居港权人士无尽谩骂,是因为香港人从来没想过家庭分离,过着的是什么生活。”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干事孔令瑜告诉亚洲周刊,“当年被留在大陆的孩子已经很可怜了,为什么现在还要阻止他们拿身份证,让孩子和家人的怨恨加深。有很多父母至死都没有等到孩子拿居留权,很多人都是独自死在屋子里的”。
然而除了人权因素要考虑之外,香港政府在九七金融风暴之后,对家庭团聚政策有财政上的考虑。在特区政府公布针对港人内地子女人数的中期调查报告显示,港人所生的内地子女涉及人数接近一百六十七万人,倘全数吸纳有关人士,未来十年的非经常开支将高达七千一百万港元(约九百一十五万美元)。特区政府决定向国务院提出议案,促请人大“释法”,最终推翻终审法院关于港人所生子女均有居港权的裁定。
港府在面临的实际困境和居港权人权问题的巨大矛盾喜爱选择人大释法,引起巨大争议。另一方面,香港社会不少长期质疑,“既然要家庭团聚何必一定要来香港,干嘛不回大陆”,批评那些曾偷渡来港的人还想“得寸进尺”把全家带来。在陆港矛盾近年来不断加剧下,拒绝新移民的声音越演越烈;有激进网民批评,拿单程证来港的人多是低下阶层,来港“骗吃骗喝”,掠多香港人资源。
“其实每个小人物都是这个大时代里的牺牲品。”知名作家葛亮根据居港权问题写成小说《阿德与史蒂夫》,他认为家庭团聚是一种本能的争取。“不能要求每个人把自己放在社会制度的框架下,因为这是不现实的,每个人只能把握到自己,而不是整体。”
香港一直以来就是一座移民城市,追根溯源,翻查每个香港人的家族史,绝大部分港人的祖先都从中国大陆而来。近代历史上记载过最轰动的是自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有将近一百万名大陆居民由广东越境逃亡至香港,被学者认为是冷战时期历时最长、人数最多的群体性逃亡事件,史称“大逃港”。
自七十年代起,港英政府下的香港宣布实施抵垒政策,中国大陆非法入境者若在偷渡到香港后能抵达市区,并接触到香港的亲人,便可在香港居留,如果偷渡者在边境范围被执法人员截获,则会被遣返大陆。由于当时大陆局势动荡不安,不少人冒着生命危险来到香港,希望能过上安定的生活,再逐步将家人接到香港团聚。抵垒政策最后于一九八零年取消。
根据一九九九年人大的最终释法,将居留权证与单程证重新挂钩,同时规定只有父或母已经成为香港永久居民所生的子女始能拥有居港权。单程证的每日名额有一百五十个,六十个分配给持居民权证的港人子女、三十个分配给分隔两地十年或以上的配偶(即长期分隔两地配偶),以及六十个分配给其他类别的申请人。
独家专访:2000年香港入境处纵火案主犯施君龙
纵火案 • 居港权 • 悲剧根源
江雁南
——转载自2013年10月13日《亚洲周刊》
施君龙小档案
生于一九七七年,广东海丰人,有三个姐姐,外公外婆是印尼侨领,施已婚并育有孩子。一九九八年,他从华南理工大学辍学后,到香港争取居留权。二零零零年,香港入境处大楼发生纵火案,施谋杀罪成被判终身监禁,后改判误杀,零五年获释并被遣返大陆,二零一一年获单程证定居香港。现在广州经营酒店,身兼香港家庭团聚会董事。
2000年8月2日,二十多人为争取香港居留权,手持易燃液体天拿水(thinner,油漆稀释液)到香港入境处大楼抗议,终引发火警,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梁锦光殉职,争取居港权人士林小星不治。二十三岁的施君龙被判误杀而入狱五年;近日,媒体发现施君龙已获得单程证定居香港,消息引起一些狗仔队对他日夜跟踪,并对他大加鞑伐。这次施君龙接受亚洲周刊独家专访,是他十三年来首度打破沉默。
家庭团聚互助会新界分会位于屯门一座工业大厦,面积约五百尺。平时,会议室都会坐着不少老人,翻看报纸和登记表格,彼此用福建话交流。
室内挂有毛泽东相片,旁边分别是中国国旗及香港区旗,墙上挂有红底白字,写有“坚持爱国爱港爱家不动摇”、“坚持有理有节有度的斗争不动摇”。施君龙现在的身份是这个分会的董事。
反应很快、桀骜不驯是施君龙留给人们的印象,当年带着手铐的他,依然目光犀利,刚烈又倨傲得让人无法忘记。即使如今问他,如何看待当年那场纵火案对他一生的影响,施君龙的回答是:“命中注定。”
一九七七年,施君龙出生于广东省海丰县梅龙镇的一个小村庄里。他改过两次名,都是由母亲邱玉珠决定。第一次改为施云龙,认为龙要配云才有腾云驾雾的感觉。第二次又改为施君龙,“君”代表正人君子,“龙”代表中国人。
“我母亲对我一直有很高的期望。”施君龙记得二十岁来香港的时候,有一次他母亲买了部电话,发现是假冒品,他气不过就去和销售员理论,就突然被人打了一巴掌,原来打他的就是他的母亲,“他说香港社会是文明的,叫我不可以骂人”。
施君龙的外公、外婆是印尼侨领,曾参与抗日战争,根据施君龙提供的当时驻印尼雅加达总领事赵仲时信件内容显示,外公林绍英是印尼著名的爱国华侨,与时任多位国家领导人在印尼相识。
邱玉珠六十年代回中国后,中印断交就再没有重回印尼。施君龙说,从他两岁起,母亲就开始为全家申请去香港而奔波。
前文化部长黄镇出面协助
由于他的家庭背景,一九七九年时任中国文化部部长黄镇曾亲自写信给广东公安局,让施家能尽快移民去香港,但一拖就是十年,单程证一直没有批下来。施君龙记得五、六岁左右,母亲还带他去北京找赵仲时。“当时家境不好,买火车票都是我母亲朋友送的,他们当时觉得我们家族沦落至此,让人不可置信。”
施君龙小时候一直是同龄人中最调皮的一个,很少打架,不过特别活跃,喜欢到处溜达,有时候还翻墙去电影院偷看电影,但是非常合群。他后来到了广州读中学,由于父母不在身边,他经常召集一班好友住在家里,“朋友们给我取了个花名(绰号)叫:海丰招待所”。
施君龙说,当年省公安局批了三个单程证名额给母亲、姐姐和他,“但当地政府很黑,扣下了一个,只给两个名额,让我妈挑。”
“我妈对我说,如果想改善生活的话,就让你姐姐去。当时姐姐已经在做事了,如果我去,我妈要带着我,还要打工。”
十一岁的施君龙,最后做了人生中第一个重大抉择。“当时家里条件不好,但谁都愿意跟着妈的。我想了三、四天,给我姐姐去我很不舍得,但是我考虑到家庭实际的困难,而且我姐姐也很想去。”最后施君龙把名额让给了他的姐姐。
施君龙从小就对香港充满感情和向往。“住在香港的亲戚会带挂历回来,挂历上印着香港风景照。”除此之外,他几乎每天看的都是香港的电视台,“从小不看中央台,除了西游记”。对于香港,施君龙有一份若即若离的亲近感,在他想像中,香港小孩穿的衣服都很好看。
一九八九年,施君龙母亲拿到单程证,趁他还没有睡醒的时候离开,“我妈走的时候,我就醒过来了,然后就追出去,一边追一边哭,妈妈也在哭。然后我再自己哭着走回来”。(施君龙说这句话的时候情绪激动,说得断断续续,眼泪夺眶,取下眼镜抹泪)“一开始很不开心,那年我才十二岁,后来慢慢适应了,但是感冒生病都自己一个人,没什么人照顾。”施君龙只能靠信件和母亲维持联系,“母亲会寄钱回来,还有香港当时有很流行的卡通贴纸”。
根据当时的政策,拿单程证去了香港后并不能随时随地返乡。施君龙母亲到香港定居的头一两年都无法回大陆探亲。施君龙记得第一次母亲回来的时候,抱着他们姐弟在厨房里哭,“我妈说和我们分开是很痛苦的事情,过得很不好,她发誓,要把我们全部带去香港”。
因为家里有人去香港是件非常荣耀的事情,连哭都只能躲在厨房,不被其他人看到。在施君龙母亲后来给时任国家总理李鹏的信中写了一句:“如果说丈夫如衣服,我的子女就是我的骨肉,不能分离。”刻骨铭心的童年成了施君龙最深处的伤痕,去香港家庭团聚是他母亲的夙愿,也是他毕生的使命。
冒着危险偷渡探望母亲
十五岁的时候,施君龙决定去香港探望母亲。那年暑假,也是他第一次去香港,他冒着生命危险,花两千元人民币(约三百三十美元)在夜里坐快艇穿过伸手不见五指的大海,偷渡去香港。
“那时候到了香港还要爬山进去的,但是感觉特别好,香港的郊野公园是有路灯的。当时觉得香港就是好,连荒郊野岭都有电灯。”施君龙在香港和母亲待了一个暑假,再偷渡回广州,之后施君龙就不敢再偷渡了,他回想起那次在海上危险的经历,依然倒吸一口冷气。
施君龙说,母亲性格刚烈,不愿意贿赂地方政府,于是在九八年之前,他一直没有任何快捷管道取得单程证。九八年,香港法院开始审理居港权的案件,让他们重燃了信心,施君龙抛下华南理工大学的学业,办旅游签证来到香港,开始争取居港权。
同年,二十一岁的施君龙在香港参与一次争取居港权行动后,警方查出他逾期居留,把他关在中环多利监狱。“当时我很害怕,觉得关在监狱里很辛苦,为了一张身份证要坐牢我不愿意”。当时摆在施君龙面前有两个选择,一是签字回大陆,或者拒绝签字,但没有人能预料后者的结果。之后母亲的探望彻底打消了他回大陆的念头。“我妈来看我,哭着求我,让我无论如何要留下来。”
那几天的牢狱生活里,不少往事从施君龙脑海里掠过:“我想起我从小到大每次送我妈回香港,都只能送到罗湖桥,我妈身体有很多疾病,次次到罗桥,无论多辛苦,我也只能送到罗湖桥,过一步都不行。”施君龙说到这里突然暂停,抿紧双唇,泪珠滴了下来,“对我来说,这是心结。等我长大了以后,有个强烈的想法,就是送我妈回家,无论她带什么行李我都可以送她回家”。
分离的场景似乎成为了施君龙心里一根拔不掉的刺,即使到现在,施君龙都很少在罗湖桥过关,“就是一段桥,但对我来说,走了整整三十年才走过来”。
施母邱玉珠在外四处求助,除了找当时为居港权人士代言的甘浩望神父帮忙,她还动用自己的所有关系,最终施君龙被放出来,并且取得了俗称为“行街纸”的临时身份证明书(发给在香港申请居留权、或基于人道理由申请逾期留港之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火速成为组织核心
“要么放弃,要么积极投入。”从监狱里走出来后,施君龙开始更积极地争取居港权,他加入了争取居港权组织——家长会,由争取大陆子女居港权的父母组成的组织,“当时进去我不算核心,但是没多久,我就成了核心”。知情人士透露,在组织中施君龙总是特别激进的一个,曾表示不怕死,而且总能引来部分人拍手应和。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九日,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宣判,推翻居港证必须与单程证挂钩的做法,并且赋予父母均未成为香港永久居民所生的子女居港权。裁决令社会哗然,却让争取居民权人士欢欣鼓舞。施君龙那天等在终审法院门口,宣判后,立刻致电母亲报喜。
但是,居港权的事情并没有在这一纸宣判后尘埃落定,并且急转直下,让申请居港权人士吃了个“空心汤圆”。
一九九九年五月六日,政府评估,如果香港全数吸纳约一百六十七万名港人内地子女,未来十年的非经常性开支将高达七千一百万港元(约九百一十万美元)。特区政府遂向国务院提出议案,促请人大解释基本法有关条文。
未来再一次摇摆不定,施君龙开始想办法争取香港社会声援,他给几个机构和政府打电话,想要做义工,或者是帮忙发传单,以换取别人的支持。“想不到派宣传单都没人要你,我觉得自己很可悲。”施君龙一气之下把行街纸撕毁,“原来行街纸是低人一等的,连义工都没人要,要行街纸干嘛”。
同年6月26日,人大释法,将居留权与单程证重新挂钩,同时规定只有父母均已经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所生的子女始拥有居港权。宣判当日,大批申请居港权人士冲击政府总部。
施君龙回忆当时现场许多人情绪失控,很多人哭,有人开始往政府总部扔东西,还有很多人想往里冲“我想过一定不能冲,如果冲进去就不能获得同情。一冲,就意味着我们是暴徒,那连同情分都没有了”。
但后来施君龙被警员用警棍在后背打了一棍,“当时火气就上来了,用头撞了“铁马”(警方设置的路障)”。但施君龙没有进一步激烈行为,“在香港争取什么都好,涉及暴力,政府不会妥协。香港社会怎么包容都好,暴徒是不会包容的”。
几日后,香港警方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逮捕了施君龙,并罚款五百港元。“那天警员来到我家,把我带走。当时警车开到边境,我吓得脚都发软了,心想不会什么程序都不走就把我送回大陆吧”,后来才知道那是警方故意吓唬他,让他形成精神压力。
施君龙加入家长会后,把家长会改革,将会员分成不同的小组,并设组长;每人收三十港元会费,当做电话费,用来联络。“当时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每次都参与活动,但我觉得如果你都不表明自己坚定的立场,你都觉得行动可有可无的,人家怎么帮你?”
他承认自己属于激进派
几乎从一开始,施君龙就和组织中大部分人划清界限,他承认自己属于激进派,“保守派就是形式主义,我和他们就是两条路”。他强调,他之所以会成为家长会的核心人物,很重要的一点是,他在广州生活。能说流利粤语,所以很多人需要他帮助。在后来帮助过施君龙的天主教枢机陈日君,都认同施非常能说会道,但同时,亦有人认为他咄咄逼人又桀骜不驯。
施君龙性格既执着也坚定,他很多时候说自己是一个人,“我人生最坚持的事情,就是争取居港权这么多年。我再孤单,再怎么样,我都是在坚持。所有人都走了,集会也好,所有人都散了,我一个人在那里,不愿意走,我想警察很同情我们,又很痛恨我们吧”。
争取居港权的日子,大多是很平静的,“我们在终审法院和政府总部门口睡睡觉,不愿意走开”。那是个联络点,有时候几十人,有时候几百人,天天等在那里,“居港权,那是生命里唯一值得等待的事情”。
施龙君表示,很多外界不得而知或者存有误解的是,他其实就早就被豁免,可以获得香港居留权。由于他很早哦就申请法律援助,相当于参与在居港权诉讼中,根据政府后来公布的政策,他在豁免范围内,可以获得居权证。但另一方面,他仍跟随绝大多数的争取在,一起抗争。
根据施龙君提供的资料显示,施龙君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零年七月间一直和入境处及特首办有信件往来,其中一封时任入境处初中签发的信件中,当局承诺“会个别考虑你们(施及其家人)的情况。
案发前获董建华关怀
施龙君称,入境处纵火案发生之前,他曾获得时任香港特首董建华接见。“有天早上,我照例睡着政府总部门口,天色刚亮,经常把我叫起,说董先生要见我。见到董建华后,他握了握我的手说:“怎么这么冻啊,待会记得去吃早餐,吃两份。」当时我特别感动,觉得董先生是好人。」那天施君龙向董建华谈了自己的身世,「他说他也很关心居港权问题,但有自己的难处,希望我们能谅解,虽然我直到今天也不明白难处是什么,但我依然感激他」。
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施君龙接到了大陆有关部门的电话,通知他回大陆办单程证手续。「那天我第一个打给的是曾钰成(现香港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在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施君龙事发前曾致电给他,兴高采烈地表示自己与母亲的单程证获批。
消息很开就传开了,那天晚上他接到了另一个电话,施君龙不愿意具体说明此人身份,但透漏是纵火案中七位犯人之一。来电者说了一句:「你已经上咗岸,唔洗理我地啦?」(粤语,你已经拿到居港证,所以可以不用顾我们了?)因为这一句,施君龙在八月二日,选择与争取居港权人士一同前去入境处大楼抗议。
「六月二十六日的人大释法对我造成很大的冲击,我觉得很不公平。为什么有些人有,有的人没有。我们这帮人试过分离的滋味,并不好受。我们是同一命运的人,如果我有别人没有,我都有很强的失落感。」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施君龙等二十多名声称拥有居港权的内地人士,在湾仔入境事务大楼要求领取身份证及会见入境处处长不果,点燃天拿水(Thinner、油漆稀释液)造成火警,也就是当年震惊香港的入境处纵火案。最后入境处主任梁锦光殉职,申请居港权人士林小星也不治,另有四十四人受伤。
后来,施君龙被定性为纵火案首领,根据当年的媒体报道,他在警方调查中不录一句口供,在法庭上不发一言,直到二零零二年,法庭宣布他谋杀罪成,被判囚终身的那一刻,说了一句「谢谢你们」,给香港社会留下不知悔过的印象。对此,今天的施君龙表示:「有悔意不需要做给别人看,有些悔意是要交代,哭、道歉、鞠躬,这是廉价的歉意,毫无意义的。」
施君龙坦言,他不说话,因为他相信香港法律是公正的,「而那句「谢谢你们」,是因为判决让我认清原来法律是可以乱判的,我怎么会谋杀林小星!」他说:「我没有提前一天出来,法庭判了我多久就关了多久。我不说话,是因为我受再多的委屈能和梁锦光比吗?」
改判误杀的关键录影
在多次的上诉后,施君龙被改判为误杀罪,根据当时的报道,施君龙被改判是因为拍下案发经过的录影带,被制成质素较佳的DVD,之前听不清楚的对话都重现法庭。当中,施君龙在案发现场说的「不用点火,只需将樽盖开启,让天拿水的气味溢出来」一句,成为改判转折点。最终施君龙被判入狱八年,减刑三分之一。二零零五年底,施君龙出狱,同时遣返赴大陆。
「我是有很多缺点的人,但是他们都宽容我。有些感恩放在心里,不需要说出来。」出狱当天,施君龙母亲的朋友来探望他,「他送了条棉被给我,我已经很多年没有盖过棉被了,太冷的时候,就拿着塑胶袋抱着睡,盖几条毯子。对于这条棉被我至今感念于心」。
根据单程证申请规例,在香港拥有犯罪纪录的人士,在出狱后的五年之内不得申请单程证。于是,施君龙回大陆等了五年,二零一一年,终获单程证来到香港。
出狱后受洗为天主教徒
「刚出狱的时候,电话都不会打,不会发短讯。」在监狱里习惯了静静淡淡生活的他,出狱的头两年过年都不跟家人过,「总有些心结说不出」。而他出狱后,港区天主教机构陈日君为他领洗成为天主教徒。
施君龙现时生活得不错,在广州经营酒店,拥有一辆挂着陆港牌照的豪华七人座驾,经济条件颇好。施君龙强调,「我并不是为了拿香港福利才一定要移民过来,这是给我母亲一个交代」。
施君龙坦言,监狱的生活让他的性格起了很大的变化,「我以前很在乎别人说我什么,现在不介意别人怎么看我了,人要简单点,珍惜身边的人」。
为什么会成为家庭团聚董事,施君龙解释他从一开始争取居港权的时候就和那批人在一起,只是名称变化了而已,「我有能力的时候帮一下他们,他们跟我一样,在自己的生命里受过别人没吃过的苦,很多人在争取的岁月里,青春没了,家人没了,就和八月二日一样,我没有忘记他们」。
施君龙曾给记者发来一条短讯,内容写道:「我未敢忘记那些风雨同路,身份相同的朋友!家庭团聚!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