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报》2016年1月7日
文/占飞
现代西方文化有个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对动物愈来愈仁慈,既要保护野生动物,又提倡动物权益,反对狩猎,把虐待和残杀动物刑事化,成立动物警察队,甚至为了不杀生而鼓吹吃素。另一方面,西方的“血腥电影”(Splatter film)却把人当畜牲般屠杀,斩头断肢,愈是血流成河愈卖座。
哥伦比亚大学的历史学教授李察布里亚(Richard Bulliet)在《猎人、牧民与汉堡饱》(Hunters, Herders, and Hamburgers :The Past and Future of Human-animal Relationships)书中开宗明义写到:“让我们从性与血开始”。
驯化时代
认为现代人喜欢看血腥电影、嗜好网上暴力色情,皆因现代社会进入了“后驯化时代”(post-demesticity)。现代人居住在城市,生活中远离动物(宠物例外,但毕竟只是少数人养宠物),畜牲都在屠房屠宰、肢解、切割成一块块肉、清洗乾净才在市场出售,令城市人看不到屠宰和死亡,并且远离血腥。
往昔,在农业社会,人与动物共处一个屋檐下,过节时宰鸡杀猪,寻常事矣!屠宰甚至是艺术(庄子的《庖丁解牛》是最好的例子)。古人见惯血腥,血腥不是“奇观”(spectacle),有什么好看?
城市人才会当宰杀和血腥是“奇观”,现实里看不到,在银幕上、视频中得以观之,便感到刺激过瘾(thrilling)。不爱看血腥和杀戮的观众,也爱看发现台或国家地理杂志的野生动物纪录片。不少游客更不惜腰间钱,远渡重洋到野生动物保护区观赏动物,原因亦是动物在现实中难得一见,奇货可居!
布里亚将人与动物的关系分成四个阶段:起初是分隔(separation),那时的人类恐怕还是智人或直立人,他们认识到人跟动物不是同一物种。布里亚估计——只能估计,因无考古凭据——这发生在200万植4万年前。
人类接着进入“前驯化时代”(pre-domesticity)。这时,人类仍以“猎拾”为生,对动物充满恐惧和崇拜,恐惧动物的尖牙利爪和毒液,可以置人于死地;同时因动物力量、速度等均胜人类,于是崇拜之、视之為神祗。许多神话中的英雄和帝王,都传是人与动物交配而生。国人至今仍自称是“龙的传人”,即使一例。
到“驯化时代”(domesticity),人类已进入游牧和农业社会,懂得驯养动物为宠物和生产工具,牛耕田、猫捕鼠、狗守门、马拉车和作战,猪羊鸡鸭鹅鱼肉可吃、皮骨可造衣服、用具和药物等。
反动价值观
人统驭了动物,并且将动物分为两大类:对人有用有益的,驯化之,饲养之、配种优化之;会伤害人类、不可驯化的,成為野生动物,防范之,猎杀之,消灭之,毫不心慈手软。
孟子说“君子远庖厨”,因“闻其声,不认识其肉”,只限于可驯化的动物。对威胁人类的如虎豹熊蛇之类,纵使君子也不会有“不忍之心”,杀而作膳可也!此时,人不再崇拜动物,不再当他们是神祗,只视之为人类的猎物和“奇观”。
随着工业革命成功,人类进入“后驯化时代”,动物不再是生产工具或战争武器,仅啖其肉、饮其奶、取其皮毛,或养之为仆为伴、供人娱乐、赌博、观赏等。能跟人类一起生活的,只有宠物。
宠物不只是驯化的动物,还是按照人类需要配种培育出来的动物,是人类的消费品,大多数还是遭阉割。人类中只有男性遭阉割,但宠物则是无论雌雄都会被阉割成“无性”动物,以防他们野性难驯或“自主”繁殖,带来麻烦。
工业革命或直接灭绝动物,或间接夺走动物的地盘和生计,都是对动物残忍。“驯化时代”的人对此无感无觉,从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对,于是工厂式养鸡养猪养鱼,流水作业的屠宰之,乃至不人道的去熊胆汁、育鹅肝等。
布里亚指出,“后驯化时代”的人和动物隔绝了,反而会认为种种虐杀动物的行为有违道德,进而以动物的保护者自居,并“推己及兽”,感性上厌弃、理性上反对杀戮、屠宰和性暴力。
布里亚认为:“血腥电影”的流行,乃是这个价值观的反动!这是个有趣的说法,却有待证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