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明/文 转载自2013年7月12日的《香港文汇报》
这是一个值得被记住的事件。2013年6月21日上午9点,南京江宁区麒麟派出所民警王平元带领锁匠打开泉水新村24幢二单元503室的门,看到的是年仅三岁与一岁的李氏小姐妹已经风干、幼小的尸体。小姐妹28岁的父亲李文斌今年2月因涉毒被判刑半年,22岁的母亲乐燕也有吸毒史。出事时,负责为李家发放小区救助金的王平元是在赶到小区却没有见到乐燕、电话也打不通的情况下做出请锁匠上门开锁的决定的。
报道这一事件的某媒体记者详细记录了今年3月两姐妹中较大的李梦雪被困在家中四五天后自己打开房门跑了出来、满身大便、饿得不行,引起小区组织重视以后所涉及的人及所发生的事。记者的责问与无奈是明显的。他们写道:“三个多月中,李氏小姐妹曾迸发出柔弱但足够坚忍的求生本能。邻居、民警、小区和亲戚也都曾做出他们自认为称职的努力。”“自认为称职”是个令人无奈的词,它如一道闪电,告诉我们天空原本不必那样黑暗,而我们的所做作为,也都有可检讨之处。
阅读李氏小姐妹死前三个月所发生的种种的报道,令人忍不住想哭。生下来“聪明可爱、人见人爱”的女孩在三年的时光中近乎成为每个人的负担,她们何曾享受过人间的温暖与爱?在我们这个“人人自扫门前雪”的社会,可能偶尔为其送一顿饭、买一笼包子、见其跑出来打个110报警,就足以让我们产生“我已经尽到责任了”的满足感。那位负责对李家进行小区救助的警察,每一周左右与不负责任的母亲联系,将救助孩子的钱给她,就感觉自己已经“颇费神”、比别人更尽职尽责了—也许通常的做法是每月将钱发给乐燕就可以了,小区就完成了救助的责任,不管这位母亲是位什么样的母亲。因为诚如居委会答复李家亲属要将孩子送到孤儿院的请求时所说,孩子有爹有娘,孤儿院不收,因为不符合政策。
我们需要符合那么多别人为我们规定好的条件,就是不问这一切是否符合真实的、现实的、人性的条件,不问这些政策与条件的终极目的何在。不负责任的母亲乐燕的所作所为,早应该引起人们对小女孩命运的担忧,然而因为不是我们自己的“责任范围”—小女孩有爹有娘,这成了我们这个社会与组织的最好的借口—我们就麻木着,不再去想这个问题,不再去想小女孩在不负责任的父母手中,可能遭遇什么样的危险。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与花朵吗?我只看到她们尚未开放,就已经被抛弃,在她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刻。
而风干的、口含大便而死的三岁与一岁的小姐妹不仅是李氏夫妇的耻辱,更是我们整个社会的罪。“钱不成问题”,对小区救助工作来说;食物也不成问题,对我们并无饥寒之虞的普通人来说。然而这样的悲剧竟然就发生了—还有多少类似的悲剧在以不同的面貌发生着?
诚如记者所言,涉事各方都有自己的苦衷,足以解释他们虽然在不同阶段曾涉足小女孩的命运,却最终选择远离那扇紧闭的房门。来为儿子照顾孩子的好心的邻居“自己也有两个娃娃要带”,觉得照顾小女孩实在是负担太大—非常奇怪的是,在记者的描述中,只有这一位邻居真正出现在小女孩死前100天的遭遇中,似乎在这个住户芜杂的住宅区,别的邻居都不存在,或者存在的话,对小女孩的事也是毫不知情的。
确实,如今我们很少看到邻里之间会互相聊天,聊小区里发生的事。就是我自己,对别人紧锁的房门之后发生了什么也是毫不知情、也毫无兴趣的。这就是我生活的现实。而今天李氏小姐妹的遭遇让我看到这一现实的罪过,我该如何来改变这一现实?
我不可能从此变得“包打听”,具体来说,了解小区详情的邻里阿姨也从不跟我讲述发生在小区里的家长里短。她们以见面时简单热情地打招呼来表示对我这位不会说上海话、后搬到这处老住宅区的上班族的礼貌。我也以从不询问任何小区事宜来表达自己敬而远之的态度—也曾暗自希望小区能针对我们这些新居民举办一些文化及交谊活动,后来才知道国内的小区文化活动基本上是为退休人员而设的;为上班族准备小区文化活动,好像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上班族不是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吗?不需要掺合到老土落伍的小区中心中去。这是我对小区组织及小区活动的基本印象。每逢小区干部改选时,来送选举纪念品的阿姨扬着一张早已打印好的纸,问是否要委托投票。我和老公通常都以致谢或满不在乎的口气—我是前者,老公通常是后者—说,麻烦你帮我们投票了哦。阿姨很开心地说着不麻烦不麻烦转身离开,我们却从不思考自己这样的举动到底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我们以“委托投票”的方式表达了对上门联络的阿姨称不上是有基础的信任,并以自己拒绝参与、拒绝投入时间的实际举动,表达了对小区工作的满不在乎。
这种态度,难道不是导致此次悲剧发生的根源之一吗?如果每位居民都很在乎小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责任心、为居民服务的热情与质量,那么,在居民此种态度的鼓励与监督下,小区工作人员也不会有“能做的都做了”的理所当然的态度了吧?因为从来没有人追究过小区工作人员能做的是什么,到底该怎样做才算尽到了责任。因为自身的冷漠与不在乎,我们放弃了对自己所在小区的营造,这种冷漠与不在乎像病毒一样,影响或纵容着小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并且反过来影响我们自身。我所居住的,并不是一个处处令我满意、心情愉悦的小区,然而因为一种忍耐、眼不见心不烦的态度,我从未对小区工作提出过任何意见与建议。
这样说来,小区里的遍地狗屎是我应该承受的。
被活活饿死的李氏小姐妹的事件,令作为小区一员的我有着种种忏悔,然而作为公民的我有着更大的愤怒与悲哀,我希望有关部门能看到这一事件的耻辱,仔细检讨我们国家的救助制度及具体实施的情况。我们到底是以一种怎样的态度与责任心在实行救助,这实在与国家一整个部门及价值观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