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文化而言,中国应当提倡朴素的社会主义文化。就文化意义而言,社会主义更接近民粹主义,社会主义坚决反对精英主义。垄断和强占并不光荣,奉献才值得尊重。中国在改革开放后,越演越烈的资本至上的文化是反社会的,精英主义并不符合中国的社会主义国情。精英主义的文化特征是极端享乐主义,极端享乐主义扭曲了全体国民的价值观。中华民族整体性道德堕落情况已经极其严重,社会高端人士的物欲和兽性近乎失控。国民在物质生活无法得到充分满足的情况下,精神生活又极度苍白、空洞、颓废。新社会主义要求执政者,必须保有对于社会道德和社会伦理的基本坚守。在政教无法分离的特殊时期,执政者必须是道德伦理的楷模,执政者不是垄断和强占者,执政者是奉献者。中国领导人必须高扬社会主义理想,必须用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社会伦理和法理,必须用社会主义审美代替资本主义审美。鲁迅先生是伟大的社会主义者,他悲悯的文字应该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不应该用等而下之的类西方文字顶替鲁迅先生的文字。文化底蕴在于高贵的社会伦理,而绝不是时髦的噱头符号。那些为全社会默默工作的人们,应当受到执政党和全社会的尊重;那些非法占有产权和法权的人,必须遭到执政党和全社会的鄙视和唾弃。我们的文化态度,决定了我们的政治和经济趋向,决定了国家民族未来的走向。
笔者将新社会主义的内涵概括如下:在共和国体制内,通过立法的形式,承认和保证国民行使政治权力,承认和保护国民私人财产的合法性,承认和保障国民劳动收益的最低水平。政府将通过强制性手段,遏止过度资产持有和过度资本利得,并不间断地维护多数人拥有多数资产的相对公有状态。政府通过强大的国家机器,保障国家间公平交易的进行,避免国民财富大规模向境外转移。政府通过强制性手段,遏止破坏环境的经济行为,绝对不以环境资源为发展手段。政府应建立和维护公平交易的市场。政府应建立和维护适当规模的财政系统。政府在获得立法机构批准后,通过公共财政对于低收入国民进行合理的转移支付,确保每一个国民拥有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平等机会。政府在获得立法机构授权后,对国民经济进行适度的计划调节,以保障国民经济的均衡与效率。政府在立法机构指导下,管理和使用国民共有的财产。政府在立法机构的监督下,实现政府制度成本的最优化安排。
新社会主义的外延,意味着中国与世界的良性互动。中国同一、中庸、均衡的新社会主义理念,将有助于重建新的世界秩序。中国应该超越弱者反抗和赶超的哲学。中国应该超越工业革命形成的唯物主义审美逻辑。中国不需要用辉煌的GDP来证明什么。中国的复兴和崛起,绝对不是单纯的物质上的富有。可以化育共生才是真正的王者。真正的王者自然会获得敬佩与尊重。中国应该为人类做出更加伟大的贡献。
六、中国变革的大趋势。
中国蓄积了来自内部和外部进行变革的强大动力。中国持续了三十年的发展模式已经无法继续。中国社会的两极分化问题再一次趋近于历史的极限。中国的制度成本已经逼近社会承受的极限。中国的自然环境已经被破坏到生存的极限。中国的社会系统和中国的自然系统都存在崩溃的可能性。
席卷世界的金融风暴,清晰昭示了金融资本主义的深刻危机。这是涉及到宗教、文化、政治、经济的全面性的危机。冷战的红利已经耗尽。资本主义三十年的黄金岁月已经结束。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殖民模式受到了发展中国家的激烈反抗。
中国三十年来所依赖的内部发展模式和外部发展条件都在发生显着变化。中国必须迅速做出调适。中国要重新建立内部的平衡和外部的平衡。
我们希望,中国未来的变革,是深刻的、系统的、渐进的。
笔者认为:中国未来的改革,不仅仅是解决当前面临的一系列紧迫问题。中国未来的改革,肯定不能重复简单地二元对立,绝对不是翻烙饼式的制度颠覆。中国未来的改革,更不是简单线型模式指标推进(GDP逻辑),中国再也不能继续用机会主义治国了。那么,中国未来的改革是什么样的呢?我们的着眼点在于整个制度的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提升。我们必须建立社会自修复和自调节的能力。
笔者将社会大系统概述为三个组成部分:道统、法统、体统。其中,道统是制度的生态环境,是制度的生存土壤,是制度的根本。其中,法统是制度的四梁八柱,是制度的基本框架,是制度的理性。其中,体统是制度的形式,是制度的外表,是制度的运用。没有道统,法统将成为沙上城堡;没有法统,体统不过是脆弱的玻璃幕墙。全盘西化体统不难,全盘西化法统不易,全班西化道统几无可能。有谁能全部更换中国的政治土壤呢?在一片盐碱地上栽种荷花,你是善良还是愚蠢呢?
首先,中国改革的首要工作在于道统。
道统是中华民族集体信仰的凝结和升华。道统是中华民族社会伦理的系统表达。道统是中国社会人心的最终归宿。道统是全社会最基本的行为准则。道统是一切社会制度和政治经济政策的源泉。“半部《论语》治天下”,说的不是《论语》的功用,而是在说儒家道统的古典社会意义。《论语》凝结了中国古代社会伦理,也是数千年中国社会立法的法理基础。在一九四九年之后,中国的道统就是毛泽东思想。经历了三十余年的思想跌宕起伏,国人恐怕并不完全理解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继承了孔孟原始儒家思想,是孔孟原始儒家思想现代化的产物,毛泽东思想是大仁、大义、大礼、大智、大信的集合体。没有大仁、大义、大礼、大智、大信,共产党是无法得天下的。毛泽东思想不合天道,何以横扫千军如卷席?毛泽东思想不合人道,何以六亿神州尽舜尧?毛泽东批孔,实际上是批董仲舒之儒(天子观),实际上是批程朱理学之儒(君王论),实际上是在批封建主义。毛泽东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言说工具,是儒学社会主义化的伟大尝试。当然,毛泽东思想也需要与时俱进,也需要不断地提炼和升华,毛泽东思想也需要在同一中进化。也正因为这样,毛泽东思想仍然有待周严,中国的社会主义道统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中国人需要信仰。对毛泽东思想的全面否定,是对既有道统的非理性破坏。在没有新道统建设的前提下,对旧道统的破坏是一个民族集体幼稚的表现。让毛泽东走下神坛,我们让谁走上神坛呢?基督教吗?天主教吗?伊斯兰教吗?佛教吗?邪教吗?权力吗?资本吗?我们破解了建基于毛泽东思想的道统,我们进入了信仰缺失后的道统虚无状态,全社会进入了一种集体缺德的状态。我们颠覆了真、善、美的起码逻辑基础。我们没有了我们自己的道统,就失去了道德伦理规范,就是去了行为约束,就丧失了立法基础。于是,中国开始进入权力和资本野蛮专制的时代。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张扬,更需要社会主义性质的道统的约束,而绝不应该是彻底粉碎社会主义道统的约束。邓小平尚且明白毛泽东思想的意义,邓小平一代尚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此作为他们对道统的最后坚守。很遗憾,其继承者缺乏道统意识,他们没有表达出对传统道统的足够尊重,“三个代表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是道统虚无的极端表达。中国全面、深刻、系统的腐败,是道统毁坏(政治生态败坏)的自然结果。
中国当然需要道统,没有道统就没有立法基础,当然就谈不上什么民主宪政。中国无法复制基督教伦理,中国也很难回归传统儒家伦理,中国不能长时间处于道统虚无的状态。正确的方法是,我们应该弘扬并完善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儒家思想和基督思想的一次伟大的融合,毛泽东思想本质上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毛泽东同志的思想及其丰功伟绩,将成为中华民族不朽的传奇,传奇久远而成为千古不朽的神话,历史沉淀必然将伟人推入神圣。毛泽东作为中国道统的标志,必然在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心中神圣而永恒。就社会意义而言,有毛泽东作为中国道统的标志是我们的幸运。理想主义对世俗的解释,转化为人间伦理,就成为法理依据。理想主义的代言人,成为天理人性的终极解释者,也就自然成为合理合法的执政者。关于天理人性的终极解释,成为执政者言行的法外规范。当然,也就成为世俗大众的法外规范。中国需要高于权力和金钱的力量。这就是社会主义道统的力量。社会主义道统的力量,是文明的力量。社会主义道统的废弃,必然导致社会堕落。共和国内外的敌人,为什么不遗余力地否定毛泽东,他们深知毛泽东所代表的道统的力量,他们对毛泽东的道统力量无比恐惧。否定毛泽东,就是彻底解构中华民族的道统。毛泽东当然不是神,毛泽东思想需要与时俱进,这一切恰恰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这恰恰是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承担的历史使命。
毛泽东为中国人树立了社会主义道统的基本原则:为人民服务。这就是儒家的大仁和大义,这也是道家的大道和大德。“人民”就是社会主义特性的集中表达,为人民服务是全社会委托授权的根本依据。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概括。为人民服务是检验社会主义文明程度的核心尺度。为人民服务就是最基本的社会主义伦理。为人民服务就是最基本的社会主义立法原则。为人民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审美原则。为人民服务与儒家的国之四维、与西方的基督精神具有高度的文明契合。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文明的中国式表述。越是发展市场经济,越是不能放弃为人民服务。威尔逊总统和艾哈德总理也是深谙为人民服务原则的,他们的所有制度建设都充分体现了人民原则。西方的社会伦理也充分表达了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为人民服务也是西方社会审美的基本原则,为人民服务的人成为英雄并受到社会尊重。请国人注意,为人民服务,就不能搞自由主义,就不能搞市场决定论,也不能搞资本决定论,更不能搞血统决定论。因此,一些精英主义者,最怕听到为人民服务,他们会在洪钟大吕中现出魔鬼的本色。
其次,中国改革真正的难点在于法统。
法统是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的获得与使用的根本准则。法统规定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主权和人民主权的归属与运用。
法统的第一重意义,在于法权的获得。
就天理而言,法权本应属于人权的一部分。人人生而平等,均应享有无差别的立法权。就人性而言,说话需要资格,资格无非权力和金钱。权力和金钱无法平等分布,并且具有可世袭的属性。於是,法统需要在天理和人性中进行平衡。文明的民族更尊重天理,落后的民族更屈服人性。所谓人性,无非血统决定论,无非资本决定论。说到底,就是权力和资本垄断法权。
中国的法统,在毛泽东时期曾经上升到最接近天理的程度,以致於全社会各个种族和各个阶级的人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法权,中国老百姓的人权状况达到了古今中外罕见的文明水平,中国在那个时期法律的总体公平正义水平亘古未有。很遗憾,毛泽东的法统仅有道统支撑,却没有相应的经济基础作为保障。毛泽东手握资产阶级法权,当然可以代行人民立法权。但是,毛泽东走了,资产阶级法权沦落他人之手,人民立法权也就自然遗失了。法权,悄然回归权力和资本了,法统也必然重新沦落为资产阶级法统。甚至,可能比资产阶级更恶劣,直接堕落到封建主义法统。不信吗?请阅读最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三修正案。你能看到人民立法权吗?你能看到人民监督权吗?你能看到人民司法权吗?你能看到人民行政权吗?一切都消失殆尽了!败坏得连皇家度支都不如了!
法统的第二重意义在于法权的权威。法律必须超越世俗的权力。
法统不能确立,在于法力有边。除了神明,社会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社会有高于法律者,社会将失去一切主义。法统的第一要务,在于建立高于一切世俗权力的宪法尊严。中国需要尽早建立高于一切世俗权力的宪法法院。没有宪法的尊严,就不存在社会的尊严。法统的第二要务,在于司法的相对独立和垂直管理。法统决不能融入体统,法统决不能依附于体统,融入和依附于体统法统必亡,社会必然失去其所依据的法律秩序。法统的第三要务,在于建立执法者的崇高威望,崇高威望源于人民对权力和资本的蔑视。毛泽东时代,毛泽东就是法统,他一个人就代表了人民的立法原则和立法过程。但是,当毛泽东不在了,谁可以代表人民实施立法呢?一众退休的高官吗?一批贿选的土豪吗?一群妖野的明星吗?改开以来,法律条文在不断完善,法统却在迅速地死亡!人民的代表无法成为人大代表,最大的政治势力无力参与政治协商。左翼被刻意边缘化,民意失去了组织人事的依托,法统在现实中已然成为无统之躯壳,资产阶级悄然建立了新的权力加资本的专政。事实上,如果我们尚存社会良知,将立法权交还给独立的人民立法机构,中国就一定有机会实现较高程度的社会共治,中国就一定能建立全球最公正、最人性、最效率的法统。人民无立法权,何谈社会共治?就此延伸,法统不能确立,改革就是体统的化妆游戏,貌似美丽动人而毫无实际意义。
人民参与立法和司法,必须成为社会主义的根本法统逻辑。人民的参与度是社会性的标志。代表性从来就不是源于先进性,代表性根本不需要先进性,代表性意味着权力正态分布,代表性意味着均衡的流动性(坚决反对准血统世袭和资本专治)。法统文明的反向评价指标就是血统继承,任何源于官僚和资本的法统继承,都是与社会主义原则背道而驰的。一言以蔽之,在立法、司法、行政中,官僚和资本的比例说明一切。野蛮和落后的标志,就是官僚和资本垄断法统。事实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在法统上充分表达了人民性。反垄断法案、反干预法案、集体诉讼法案等系列立法,就是将法律武器交给人民,就是让人民可以规范权力和资本。中国改革开放三十余年,竟然无法开征资产持有税赋和资本利得税赋,这是在向全世界证明自己的法统属性吗?中国的法统变革一天也不能再拖下去了。
文革是变革法统逻辑的一次历史性尝试。文革的指向恰恰是人民立法权、人民司法权,甚至包括了人民行政权。文革尝试实现最高水平的公民参与和公民自治。事实上,整个文革的焦点就在于确立人民治权,各级革委会都有工农兵直接参与其中。就结果而言,文革的尝试失败了,民粹与精英对法权的争夺最终是精英获得了最后的胜利。但是,文革毋庸置疑是巴黎公社后的又一次伟大的社会主义实验,文革的失败必然为中国左翼的成熟提供经验教训。其中,最核心的教训在于,法统逻辑的改变源于道统而非体统,绝对不能执着于体统的形式变革。在没有意识到资产阶级法权真谛的前提下,在没有解决资产的社会共有和共享的前提下,通过工农兵直接执政(形式上的共治)的方式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文革的失败具有历史的必然性。文革中的非人道行为更值得后人警觉。但是,文革的法统变革意义是值得后人汲取的。可以说,文革证明了一个真理,必须解决产权的社会共有问题,否则任何形式的人民治权都无法持久。
法统作为上层建筑,不可能脱离经济基础。当资产阶级法权未能社会化,也就是说社会多数人未能获得多数资产,当无产阶级仍然不能顺利转化为中产阶级,那么,法权的人民性是难以实现的。一些左翼人士认为,公有制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那仍然是一种执著的历史性幼稚。一句话:没有建立真正的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法统。
左翼的崛起,是建立法统社会主义法统的基础。当然,左翼的成熟,也表达为人民对法统的理解和重视。左翼不能参与立法,法统进化则毫无希望。
最后,中国未来改革的主体在于体统。
体统是法统的具体化。一般而言,法权的运用形成体统。体统可以理解为体制。体统的简化,可以理解为行政体制。体统的本质,就是国家主权和人民主权的行政化。
我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无道统、轻法统、重体统的畸形状态。通俗地说,不重视意识形态,不关心法制建设,急功近利于行政权力。用老百姓的话讲,就是官本位。我国体统的恶化是惊人的,我国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体统背离道统和法统。共和国的敌人为什么要破坏道统和法统?就是为了彻底扭曲体统!扭曲体统,就是为了窃取国家主权和人民主权。请注意《宪法》之下的第一大法《预算法》,请注意《宪法》之下的第二大法《银行法》,我们不难发现国家主权和人民主权已经被严重蚕食。体统,是治理国家的工具。谁来治理国家?为谁治理国家?如何治理国家?这都是体统必须回答的原则问题!
政治有其固有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共和国。共和国的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委托授权。共和国不承认任何血统的特殊性(红二代本身就是封建意识的产物)。共和国不能容忍准血统的政治权力继承。即便是通过权力资本化的继承也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共和国政体是公器。政体不属于任何个人和团体,当然更不属于个别“神圣”家族。任何通过暴力和金钱占有公器者皆为人民公敌。在一个依据血统而建立的法统模式下,体统必然蜕化堕落并走向死亡。毛泽东解决体统堕落的方法是低成本且高效的,毛泽东高度重视基层社会组织的人民自治,他使用的就是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政治分权模式。在某种意义上,毛泽东创造了一种良好的社会共治模式,那也曾经是最经济的社会治理模式。但是,毛泽东的方法是有前提的,人民的参与必须是有效的。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共和国无法永远有一个心明若水的毛泽东。也就是说,当法统失去作用,体统的废弛是不可避免的。社会共治也可以转变成为高压管制,维稳的成本会高到社会无法承受。那是所谓“行政体制改革”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当然,更是“市场决定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三十余年了,我们就是不能建立一个专业的公务员队伍,我们非要搞一个门阀习气深重的血统官本位体系(门阀制度)。中国当下体统之没落,几乎是处于中国历史上最糟糕的状态。连万恶的旧社会,都能公车举孝廉,都能科举取士。于今,裙带若此,情何以堪!社会主义的共和、共有、共治、共享,要靠体统来予以充分表达。一个官商勾结的血统官本位政体,如何能践行社会主义理想?中国最迫切的改革当然是体统(肯定不是私有化、市场化、资本化、国际化改革)。但是,体统永远也无法自己改革体统。中国当前改革的关键是法统,法统不立改革必然走向反面。
没有人民性,就不是社会主义;只有市场决定,就更加背离了社会主义原则。社会主义体制说到底是实现人民参与管理的社会自治为主的政治模式。社会主义体统,根本性的标志就是工农兵参政议政。必须将法律的武器还给人民,人民必须具有终极裁决权。也就是说,要建立人民废止行政官僚的充分权力和严谨的司法程序。人民性最终表达为人民对行政权力的有效约束。放弃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仅仅是行政体制改革的初级阶段,必须建立行政权力使用的彻底透明,必须建立人民对行政权力全程监督,必须建立人民对行政滥权的惩罚机制。行政,是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行政权,绝不具有博取个人名利的功能。行政人员,绝不具有高于其他职业者的任何权利。行政体制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体统的伟大实践。当然,这个实践是人民的权力,行政者进行行政体制改革的荒缪表演应该结束了。
在文革之后,我国若干次意图进行温和的体统变革。然而,所有的行政体制改革均以失败而告终。事实证明,精英自觉改革体统的可能性并不存在,越过道统和法统的改革必然失败。今天,所谓的“放权”,并不必然增加国家主权和人民主权。相反,“新四化”,就是所谓的私有化、市场化、资本化、国际化,并不能增加国家主权和人民主权,甚至成为反社会主义的逆向改革,可能导致国家主权和人民主权的丧失,可能形成更为严重的资本专制。所谓的“先进”可能是更加的落后。北非中东的教训已经足够深刻了。我们必须深谋远虑,我们必须出离名相,我们必须超越对立,我们必须学会系统性思维,我们必须在同一中不断进化。体统是道统的现实化,体统是法统的具体化,我们要主次分明,我们要循序渐进,我们要系统变革。
三统之论,了无新意。三统不立,纲不举,目不张。道统如同大厦的根基,法统如同大厦的框架,体统如同大厦的轮廓。根基不深厚,框架不稳固,搞一套漂亮的玻璃幕墙没有意义。古今中外的政治,其实莫不如此。笔者借用三统论政,不过是为了条缕清晰而已。西方现代政治学,浩繁如烟海,要旨相同。事实上,新社会主义论已经不仅仅是社会主义者的一种认识,新社会主义论正在开始成为全球思想界的共识。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教授达荣•阿斯莫格(Daron Acemoglu)与哈佛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詹姆斯•罗宾森(James A. Robinson) 合着的书《权力、繁荣与贫穷的根源:为什么国家会失败》⑧于2012年3月出版,此书被知识界公认为一本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研究宏观社会发展的重要著作。此书可以说是制度学派的一个里程碑,此书提出了制度决定论的新的理论框架。他们认为,成功的制度是广纳型的制度,失败的制度是榨取型的制度。其中,对于广纳的基本定义,包含了共和、共有、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包含了对社会财富相对公有的基本认同,实际上是对新社会主义论的理论概括和系统论证。这本被称为《国败论》的巨著,昭示出人类对新社会主义的某种共识。相信,中国也必将顺应伟大的新社会主义历史潮流。我们期待领导者的自觉,这是成本最低的社会进化。但是,我们也不拒绝民粹的逆袭,历史有时候正是由屌丝书写的。无论你信与不信,社会就在那里,主义就在那里。中国一定会走上新社会主义!
最后,笔者借用佛祖的话来结束全文。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注:
① 《中庸》是儒家经典的《四书》之一。原是《礼记》第三十一篇,传为孔子嫡孙子思所著。宋朝的儒学家对中庸非常推崇而将其从《礼记》中抽出独立成书,朱熹则将其与《论语》、《孟子》、《大学》合编为《四书》。“中庸”在字面上的解释即是之意,而执中又当求“中和”。其主旨在于修养人性。其中关联及学习的方式(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做人的规范如“五达道”(君臣、父子、夫妇、昆弟(兄弟)、朋友之交)和“三达德”(智、仁、勇)等。中庸所追求的修养的最高境界是“至诚”。中庸强调“诚”的重要,诚即是《大学》中所述说的“诚意”。“诚”被说成是人先天的本性,而所谓“不诚无物”,至诚的人才能充分的发挥本性与感化人群,进而成为人们的最高典范。
② 列夫•达维多维奇•托洛斯基(或译托洛茨基),1879年11月7日出生于乌克兰沙俄赫尔松省亚诺夫卡村一个犹太富裕农民家庭。苏联共产党、第四国际领袖,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政治理论家、作家。曾任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苏联红军最高统帅(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托洛斯基主义代表。因反对斯大林独裁1927年被开除苏共,随后流放驱逐他国。1940年在墨西哥被苏联特务暗杀。
③ 路德维希•威廉•艾哈德(Ludwig Wilhelm Erhard,1897年2月4日-1977年5月5日),德国政治家、经济学家、“社会市场经济之父”。他从1949年到1963年任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和劳动部长,从1963年到1966年任联邦总理。
④ 联邦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是“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的并以社会因素为补充和社会保障为特征的经济制度”,亦即“市场的自由原则和社会均衡原则相结合”的经济制度。这种经济制度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认为市场经济是社会进步的动力,而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又是以社会安定为保证的。强调通过二次分配实现全社会的共享。
⑤ “二战”之后,世界经济有两个“奇迹”,就是日本和联邦德国在废墟上迅速崛起,重新成为经济强国。这是耐人寻味的。这主要归功于:德国经济快速复苏的内在原因——社会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供应者——弗莱堡学派。弗莱堡学派又名联邦德国新自由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联邦德国弗莱堡大学为中心形成的主张“社会市场经济”的经济学流派。是在20-30年代以后逐渐形成的一个重要的新自由主义学派。弗莱堡学派在欧根提出的“理想类型概念”基础上,创立了社会市场经济理论,认为社会市场经济要以实现“全民福利”为基目标;强调社会市场经济秩序要以利伯维尔场机制的调节为主;反对在社会市场经济中有任何垄断形式存在,提出自由原则和国家有限干预原则。弗莱堡学派试图超越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之外的“第三条道路”,提出了一系列旨在调和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矛盾的政策主张:颁布“防止限制竞争法”,实行“劳资共同决策”制,稳定物价水平,保持财政预算平衡,工人非无产阶级化,推行社会保障制度等。此学派反对传统的自由放任主义,反对实行社会主义、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主张国家采取措施,实行自由竞争和价格自动恢复均衡的机制,政府的职能限于为企业创造自由竞争的环境。认为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是保障生产效率、自由和人类文明生活的理想体制。因其反对国家干预或过多干预经济,一般被视为西方经济学中的“右派”。代表人物主要有:瓦尔特•欧根、弗兰茨•伯姆、汉斯•格罗斯曼、卢茨、艾哈德、罗布凯等。
⑥ 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Galbraith,John Kenneth,1908—2006.4.29) 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新制度学派领军人物。权力转移轮、生产者主权论、二元体系论和新社会主义论,被认为是加尔布雷思新制度学派理论的核心。加尔布雷思的新社会主义论其实质就是,认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制度最终会走向趋同,只要进行社会改革就能够实现“新社会主义”。在加尔布雷思看来,这两种社会制度之间的趋同是现代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计划终究要取代市场。其具体表现就是管理需求、控制物价;技术阶层终将取代资本家掌管计划体系的权力;国家必将行使调节总需求、物价和工资的职能,并且致力于兴办教育和发展科技。加尔布雷思认为,通过限制资本主义社会计划体系的权力,提高市场体系的地位,就能够在这两个部门实现权力和收入均等化,从而实现“新社会主义”。加尔布雷思的新社会主义论看到了现代化大生产的某些一般发展趋势,如计划体系和市场体系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过,他为解决这对矛盾所开的处方(如国家负责调节总需求、物价和工资等)也许只能起到缓解矛盾的作用,却达不到根治的目的。
⑦ 托马斯•伍德罗•威尔逊(Thomas Woodrow Wilson,1856年12月28日-1924年2月3日),美国第28任总统。作为进步主义时代的一个领袖级知识分子,他曾先后任普林斯顿大学校长,纽泽西州州长等职。1912年美国总统选举中,由于前总统狄奥多•罗斯福和时任总统威廉•塔虎脱的竞争分散了共和党选票,他最终以四成普选票及四十州的选举人票,以民主党人身份当选总统,成为1893年至1933年为间唯一一位民主党总统。迄今为止,他是唯一拥有哲学博士(Ph.D.)头衔的美国总统(法律博士衔除外),也是唯一一名任总统以前曾在纽泽西州担任公职的美国总统。在第一个任期中,威尔逊支持民主党控制的议会通过联邦储备法案(Federal Reserve Act),克莱顿反托拉斯法案(Clayton Antitrust Act),联邦农田贷款法案(Federal Farm Loan Act),还通过新的收入法在联邦一级开征收入税,以及建立联邦贸易委员会。1916年美国总统选举勉强胜出后,威尔逊第二个任期的中心议题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尽管他在竞选时打出了「他让我们远离了战争」(he kept us out of the war)的口号,美国的中立政策却未能持久。德国经外交秘书阿瑟•齐默尔曼发送给墨西哥、保证其若两国结盟德国将帮助墨重新获得被美国占领之北方数州的电报,以及发动无限制潜艇战促使威尔逊多次对德国给予警告,并最终于1917年4月要求国会宣战。不过威尔逊主要是关注参战的外交和财政面,而把作战任务交给了军事部门。在大后方,他于1917年发动美国历史上首次实际有效的征兵,通过建立自由公债(Liberty Bonds)筹集了数十亿战争资金,设立战争工业委员会(War Industries Board),促进工会运动,通过史密斯-莱佛法案(Smith-Lever Act)监督农业和食品生产,控制铁路运输,通过首个联邦级致幻药物取缔法案,并镇压反战运动。此外,在他的任期内妇女普遍实现了选举权。在战争的最后阶段,威尔逊亲自主导了对德交涉和协定停火。他发表了十四点和平原则,从中阐述了他所认为的能够避免世界再遭战火的新世界秩序。1919年赴巴黎筹建国际联盟以及拟定凡尔赛条约,并尤其关注了自战败帝国中建立新国家的问题。后主要由于他对创建国联的贡献,于同年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在与共和党控制的参议院围绕美国加入国联一事而进行激烈斗争时,因中风而昏倒。由于拒绝妥协,威尔逊最终未能使加入国联案在参院通过。不过,尽管没有美国的加入,国联还是于1920年成立。威尔逊所秉持的理想国际主义,也被后人称为「威尔逊主义」,主张美国登上世界舞台来为民主而战斗。这成为以后美国外交政策中一个颇有争议的理念,持久地为理想主义者所效仿,却为现实主义者所排斥。
⑧ 该书由麻省理工学院的达隆•阿齐莫格鲁(Daron Acemoglu)与哈佛大学的詹姆士•罗宾逊(James Robinson)合着。两位作者在(新)政治经济学领域耕耘多年,这本书是他们近年来的研究一个小结。这本书及其背后的经济学研究,是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North)以来,经济学家思考政治学问题最重要的尝试之一。此书被知识界公认为一本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研究宏观社会发展的重要著作。此书可以说是制度学派的一个里程碑,此书提出了制度决定论的新的理论框架。他们认为,成功的制度是广纳型的制度,失败的制度是榨取型的制度。其中,对于广纳的基本定义,包含了共和、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包含了对社会财富相对公有的基本认同,实际上是对新社会主义论的理论概括和系统论证。这本被称为《国败论》的巨著,昭示出人类对新社会主义的某种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