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转载自:2013年6月6日(星期四)《香港文汇报》 记者:刘凝哲
黑龙江省中储粮库大火、中石油大连石化大火、吉林省德惠市禽业公司大火,东北三省竟在短短4天内发生三场冲天火灾,120名亡者,70余名重伤者,多人失踪,数以亿计的物质财产损失,三省在无情的大火中全面“沦陷”,史所罕见。这三把火很难说只是“扎堆”发生的意外:黑龙江中储粮火灾,初步调查系配电箱短路导致;中石油大连石化火灾,是在施工操作时引发;吉林禽业公司大火虽未查清原因,但锁闭车间逃生门是造成大量伤亡的重要原因。显然,三场火灾都是人祸。
人祸的发生,总离不开几个关键词:一味追求利润、安全意识淡漠、监管体系缺失等等。东三省的三把火中,无论是两大央企,还是大型民企,均全军覆没。中储粮粮库中配电箱随堆垛不断搬运,宝源丰的车间为防止盗窃、逃班等行为而锁闭的逃生通道,凡此看似节省成本的愚蠢行为,最终酿成人间惨剧的发生。
有人说,中国现正处于工业化高度发展的阶段,安全事故频发很难避免。然而,君不见德国、英国等欧美老牌工业强国,虽仍有许多高危行业,但其事故发生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这些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值得中国的管理者、生产者和监管者多加借鉴学习。
以德国为例,其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包括十余部法律。在安全监管方面,不仅有各级政府负责的劳动保护和劳动监察,还有保险机构展开的劳动保护和监察。德国安全生产规定之详细、之严格,令国人汗颜。反观吉林禽业公司,甚至未给员工投任何保险。120个逝去的生命,将通过什么渠道获得赔偿?获得多少?仍是未知数。
中国的改革开放已有三十多年,但在安全生产、灾难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等方面却仍十分原始落后。吉林大火中,当局不是去全力调查真相,回答难属质疑,而是迅速组成“一对一工作组”维稳,这种“有中国特色的”灾难处置方式到了彻底反省的时候了!
人们都记得,10年前SARS疫情发生后,中国全面改革传染病防治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得到重建;去年校车事故频现,国务院颁布专门管理条例,整顿全国校车系统。近期以来连续的安全事故,也许正是中国改革安全生产体系的重要契机。希望东三省这三把大火,能烧醒中国的安全意识,阻止人祸的重复发生、悲剧的不断上演。